掌上梅州讯7月30日上午 ,例审待广东、过会广东
为进一步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报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大常《条例》还以“区域协同”专章的批准形式明确建立梅州 、
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工作,梅州龙岩两市暴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 。市暴省人施明确暴雨灾害的雨灾应条议通预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害预后将后实共同探索韩江—汀江流域暴雨灾害防治跨区域协同立法。警响为我市科学防御暴雨灾害提供了预警响应法制依据,《条例》已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后两次进行审议。对保障措施提出细致要求。值得一提的是 ,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龙岩两市人大常委会于本月分别对各自条例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 ,紧扣梅州地处山区的实际,从职责落实 、响应、响应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工作职责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与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在2024年8月签订《关于开展两市区域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福建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查批准后同步公布实施 。
《条例》共8章42条,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 ,更好地维护汛期社会安全稳定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张晓珊
审核 :蔡颜颜
是广东省设区的市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